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研究員溫香彩提醒,要重視光污染帶來的危害,特別要將其納入法治管理之中。
隨著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早在20世紀30年代,國際天文學界就提出了光污染的概念,然而光污染直到近年來才為人們所重視。隨著戶外亮化產業的飛速發展,城市已經成為“不夜城”,由此帶來的過渡照明與亮化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戶外LED顯示屏近年來廣泛應用于戶外廣告傳媒,也成為城市亮化最醒目的招牌。由于沒有明確的標準界定,戶外顯示屏的亮度取決于生產廠商或者用戶自己定義,因此存在著對光污染認識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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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顯示屏行業一直有使用高亮度LED光源的習慣,“一亮遮百丑”,當亮度很高時,可以掩蓋不少顯示屏的瑕疵。而過高的亮度,是造成“光污染”的直接原因,造成光污染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來自顯示屏的制造環節。一些顯示屏廠商為了迎合市場需求,片面追求高亮度,再加上沒有行業相關標準的制約,一些企業也盲目的跟風,生產的一些戶外顯示屏亮度嚴重超標,從而造成了嚴重的光污染,這種現象在LED顯示屏行業不是個案。二是在顯示屏使用的環節上,很多的LED顯示屏的使用主體,由于沒有對LED顯示屏的性能有專業全面的掌握,在LED顯示屏的播放時間段上,白天和晚上是有著很大的差別的。白天因光照度高對顯示屏亮度需求也高,但晚上則不需要太亮,因此不必要那么高的亮度。因為沒有相關標準的規范,業主也沒有對顯示屏進行相應調試,從而造成了一定的光污染。
LED顯示屏行業在戶外LED顯示市場,沒有一定的標準,選用亮度過高的光源,造成了人們認定的光污染,但是這種光污染是可以防治的,LED顯示屏企業也認識到了這個問題,也在選擇合適的光源。
隨著LED戶外顯示屏市場應用的不斷開拓,全國也出現了各種與LED戶外顯示屏相關的光污染投訴事件。不久,重慶就出現了首例光污染的判決案例,在相關行業協會的技術支持下,首例重慶光污染成功判決也為LED顯示屏行業防治光污染問題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未來光污染問題終將要走上立法的程序,LED戶外顯示屏也將迫切應對解決這一問題。應該說,近年來各地政府城建部門下大力氣清理和整頓戶外廣告市場,已經為我們敲響了警鐘。LED顯示屏行業是時候應該直面這一問題了。
面對光污染問題,LED戶外顯示屏相關企業應如何應對?
首先,LED顯示屏企業需要轉變觀念。之前光污染在LED戶外顯示屏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和相應的標準,相關企業也對光污染問題也重視不夠。現在光污染問題將進入立法討論層面,LED戶外顯示屏相關企業也要開始從觀念上重視起來,也要把光污染列入到企業生產運營的重要考量內容。
其次,LED顯示屏企業要加大力度研究光污染解決方案。兩會政協委員溫香彩建議提出的討論制定光污染的法律條文,在相關法律出臺之前,相關執法部門首先推行的應是試行條例。未來光污染的立法,也將涉及與LED戶外顯示屏相關的問題。LED戶外顯示屏相關企業也要隨著立法的不斷的完善,逐步研究拿出更完善的解決光污染的應對方案。LED戶外顯示屏相關企業要在立法出來之前要積極抓住主動權,適應市場需求,抓住市場發展機遇,變被動為主動,為企業贏得先機。
LED戶外顯示屏相關企業在行動上需要為光污染問題的解決做出更多的努力。
第一,依據環境,調整顯示屏的亮度。LED顯示屏根據周邊環境調整人眼舒適的亮度,根據顯示屏所處于的環境光強弱程度,對LED顯示屏的整體亮度進行調節,在保證顯示屏清晰度的同時,避免產生刺眼、扎眼的不良視覺感受。白天和晚上都要根據不同的亮度進行一定的智能調節。
第二、控制光線散布。合理布設LED顯示屏的光線,在人眼可視規模范圍內,均勻散布顯示屏輸出的光線能量,避免出現顯示屏局部強光問題。這就要求在生產LED顯示屏時,必須對光線照射方向和照射規模作出嚴格限定,以達到有效控制LED顯示屏光污染的目的。
LED顯示屏在不同場景應用上,要探索不同的模式。讓顯示屏充分地融入到周邊環境中去,成為友好環境的締造者。